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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0 15:38:46
12.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8日之前取得)、户口簿、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5)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19.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