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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14 12:20:30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沾益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沾益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沾益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沾益县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共31人。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沾益县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表一)、《沾益县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表二)。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5.报考人员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层次应高于或同于报考岗位层次。 6.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出具学校有关学历、专业及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共3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出示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四张。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四)报名时只报考初中、小学层次招聘岗位的对应学科,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考生,于2013年7月16日到沾益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该文件可在规定网站查看)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7月2日至4日到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办理。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 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 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二)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初中、小学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照全市统一设置的初中、小学教育二个层次命题。其中初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音乐、美术、计算机9个学科考试;小学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4个学科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三)政策性加分 1.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详见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及加分有关证明须到有关部门办理。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7月15日至17日到沾益县教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26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7日至28日,向沾益县教育局书面申请查分。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对拟进入面试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7月29日 上午8:30—12:00 |
下午14:00—18:00
地点:沾益县教育局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7月28日及以前)向沾益县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 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沾益县教育局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5日及以前)向沾益县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考生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递补人员由沾益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沾益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2.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至进入面试考生全面结束。 3.面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4.面试采用考察教学基本功为主,特长展示为辅的方式进行。 5.有关事项 (1)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pide;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pide;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