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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06 12:25:46
面试采用专业化方式(上课和技能考核)。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由洪泽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者须为所聘用学校服务5年,违约者按在职期间所花费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费标准追偿违约金。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722338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报名咨询电话:0517—87230383(县教育局)
本简章由洪泽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负责解释。
洪泽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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