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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06 12:25:25
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聘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的30%(其中,计算机职位按试教成绩占2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10%合计确定)和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 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计算机职位的试教成 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试教成绩也相同或其他无技能测试职位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程序及复查、复检办法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可与区教育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区教育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013学年开学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96178、87406572 附件:2013学年鄞州区教育系统第六批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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