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龙岗区教育局下属龙城高级中学决定选聘1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3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6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11日9:00-18:00接受报名。
2.地点: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5-8955191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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