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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贵州省望谟县卫生、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一)

时间:2013-06-03 12: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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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望谟县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通过近两年的招聘也未得到完全解决,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满足卫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卫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引进人才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引进工作有序进行,能选拔聘用优秀的医疗人才和教育人才,促进我县医疗、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望谟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谭承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员由纪检、人社、卫生、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卫生系统拟计划引进50名、教育系统拟计划引进80名。

(二)职位:各引进职位详见附件一《贵州省望谟县2013年卫生、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一览表》。

(三)方式:

1、在网上发布引进实施方案;

2、向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昆明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以及省外“211”重点卫生、师范普通高等院校发公函并到校进行引进。

3、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类引进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集中面试,分类择优引进。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昆明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以及省外“211”重点卫生、师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卫生系统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卫生系统引进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愿意在本县服务五年以上的;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特岗教师);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公安机关严重处罚或被院校给予严重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 过劳动教养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五、报名及面试

报名工作由望谟县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人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4日,每日9:00至17:00;

2、报名地点:

①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报名地点定在贵阳医学院;

②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报名地点定在贵州师范大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有在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由学校出具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证明(须注明学习期间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婚育状况证明)、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以及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执业资格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由望谟县公开引进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望谟县2013年卫生、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二)面试

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若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5日下午15:00—18: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在原报名处领取。

2、面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由望谟县引进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望谟县引进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进行递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报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 ,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公安机关严重处罚或被院校给予严重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在编人员无学籍档案的;

8、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9、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10、经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岗位确定,根据公布的引进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一)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3、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黔府发〔2006〕4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4、被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9月30日前须取得毕业证;

5、被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准改行(不含组织提拔任命)、不准往外县(市)调动或擅自脱产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引进工作程序,面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面试资料保存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196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4610706望谟县卫生局

0859—4616228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4616138望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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