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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30 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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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中
填起)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4、任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
任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江北区教育局:
现有 张三 同志,系我校非事业编制教师。该同志自2016年9月至 2017年 6 月在我校任教,目前担任 小学语文 教学工作。
我校同意该同志报名参加贵局组织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考试。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江北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