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7 12:30:41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户籍以本公告发布前户口本登记为准。
(五)本公告中的中小学不含幼儿园。
(六)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九、惠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2-2677403、2677703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
http://www.hcq.gov.cn/zwgk/Show.aspx?id=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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