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5-13 12:03:19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87226129
海宁市教育局
91exam .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