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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7 14:09:44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2016年12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应聘者人员在报名 时间内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779544247@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三)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笔试、面试:2016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
(一)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亲自前往天润幼儿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5号)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与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493655-801。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xls
1.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附件3 |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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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备注 |
1 | 报名登记表 | |||
2 | 准考证 | |||
身份证 | 双面复印 | |||
户口本 | 须有首页及本人页 | |||
结婚证 | ||||
无婚姻记录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 近三月内 | |||
3 | 学历证书 | |||
学位证书 | ||||
学历鉴定证明 | 如无法提供证明,可先提交办理鉴定发票及受理单,并签订协议 | |||
学位鉴定证明 | ||||
专业技术资格证 | ||||
执业资格证 | ||||
工作经历证明 | ||||
同意报考证明 |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 |||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 | |||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此表由考生自行打印并提供,资格审查时按顺序排列。) | ||||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 ||||
考生签名: | 审核人: | |||
二○一六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