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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0 21:06:55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
单位名称
人事档案
管理部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意见
接收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意见
注:本表一式三份,二份随联系函发往 杭州市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制
调出地人事部门,一份本中心留存。
4: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流程
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流程
余杭区户籍人员
一、填写人事调动、录用落户申请表。
此表一式一份,本人填写,接受单位盖章。并准备好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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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申请书(无规定格式,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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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迁入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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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杭州市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村委会同意就地农转非证明 |
二、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签署意见并盖章(B楼202室)
三、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签署意见盖章(市民之家7楼752室)
四、区公安局盖章办理
市民之家2楼F区21号公安分局窗口受理。
五、回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非余杭区户籍人员请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5:人事调动、录用落户申请表
| 人事调动、录用落户申请表 | ||||||
| 迁入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居民身份证编号 | 户口所在地 | 申请户口迁入地 | 户口性质 |
| 随迁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居民身份证编号 | 户口所在地 | 与迁入人关系 | 户口性质 |
| 落户原因: | ||||||
| 接收单位意见: | 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
| 盖章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区公安分局意见: | ||||||
| 盖 章 | ||||||
| 年 月 日 | ||||||
| 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 ||||||
| 1、本人申请书; | ||||||
| 2、迁入人户籍证明(省内人员可提供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 ||||||
| 3、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
| 4、人事调动介绍信、人事录用批准文件或人事录用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 ||||||
| 5、本、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6、人事录用就地农转非的,需提供村(社区服务中心)证明(是否同意)。 | ||||||
| 7、关于“人事主管部门意见”签署:师范类毕业生录用为教师的,由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其他区内人事调动、录用的(包括非师范类毕业生录用为教师),由区人事局签署意见;省级单位干部调动、录用由该省级单位主管局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 ||||||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