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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4 1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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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采用直接考核(人才引进)办法招聘教师(教研员)14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7家招聘单位,计划直接考核(人才引进)14名教师(教研员),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教研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3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直接考核(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教研员。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或教研员。 4.杭州城区以外(大杭州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教研员)不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县(市)、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对2013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特级教师、符合校(园)级领导岗位报考条件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5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编教师除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提供2011年9月起至今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险办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时间:201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开发区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2013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013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将根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在直接考核聘用 人员中,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的,经研究后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0571-89898612汤老师、86871715肖老师 附件: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3年直接考核(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 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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