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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浙江衢州江山市教育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一)

时间:2013-05-02 1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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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 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第16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A类: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2名。

2、B类:乡镇幼儿园教师7名。(事业编制身份公派到乡镇幼儿园任教)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已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具体条件:

(1)A类:具有江山市常住户籍(以2013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江山市生 源。

(2)B类:具有江山市常住户籍的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报名时间结束前取得毕业文凭为准,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除外)的毕业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江山市生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4日- 15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A类、B类志愿分开单独报名,不可互相兼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对报名后自动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本次本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

经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包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及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A、B两类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数1:2的,招聘计划数按1:2相应核减;若报名人数大于等于计划数1:2又不足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A类入围人员先参加下列项目一的测试,B类入围人员先参加下列项目二的测试;A、B两类分别依据笔试与项目一(或项目二)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项目三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项目三测试);不足1:2的全部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一: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试讲采取合格控制线,试讲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二:说课,口头表述具体课题的教学设想及其理论依据,讲述自己的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说课采取合格控制线,说课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项目三测试。

项目三: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考试总分=笔试得分×30%+试讲(或说课)得分×30%+技能测试×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分A、B两类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 在前。体检按浙江省最新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被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应聘资格条件和有无参与邪教组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考核,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所有考核对象须于7月15日至19日持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核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分批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递补聘用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A、B两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

四、其它事项

1、江山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师招聘工作无关。

2、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只在 “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 91ExaM.org70-496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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