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2-02 14:09:10
八、公示
直接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直接考核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宜宾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宜宾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宜宾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直接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直接考核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直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1-3530986(宜宾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宜宾学院2016年1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宜宾学院2016年1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
宜宾学院2016年1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笔试 开考 比例 |
备注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年龄 |
学历 或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舞蹈专业教师 |
2 |
详见公告 |
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仅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舞蹈方向)、舞蹈专业、舞蹈学专业 |
|
2:1 |
|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附件2:宜宾学院2016年1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2
宜宾学院2016年1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 照 片 (2寸)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
|||||||
出生日期 |
|
籍贯 |
|
出生地 |
|
|||||
应聘职位 |
|
|||||||||
应聘部门 |
|
|||||||||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获何种学位 |
本科 |
|
||||||||
硕士 |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职称 |
|
职务 |
|
健康状况 |
|
|||||
现居住地址 |
|
联系电话及Email |
|
|||||||
婚否 |
|
配偶学历学位、专 业及现工作单位 |
|
|||||||
个人简历 |
|
|||||||||
所受奖惩 情况 |
|
|||||||||
发表论文(名称、发表刊物、时间、排名)及参加科研情况 |
|
|||||||||
考生诚 信承诺 |
1.表内基本信息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本人负完全责任。 2.本次考试中遵纪守法、诚信应考、不作弊、不违纪。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说明后如实将每一栏信息填写完整,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录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填表说明:
1、专业栏按照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载明的专业(含研究方向)填写;
2、请在承诺人签名处填上名字、日期,以示签名;
3、请在报考表中相应位置附上近期电子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4、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5、填写完成后,请打印并在报名当日提交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附件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宜宾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宜宾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