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内,自明朝嘉靖年间开
办“黉学”以来,距今已有 500 多年的办学历史,积淀了深厚的
文化底蕴。前身是“路南简易乡村师范”,1937 年改为县立初级
中学,民主革命时期,石林县一中以“爱国、民主、进步”为校
训,成为当时云南几个著名的民主堡垒之一。抗日初期,云南大
学附中疏散到石林县一中办学,许多著名学者、民主人士李公朴、
闻一多、楚图南、刘桂武等到校讲学,传播民主思想,启迪学子
智慧。1943 年,石林县一中师生组织发动了被闻一多先生称为
“小五四”运动的“倒许运动”,驱赶反动县长许良安,并取得
了胜利。新中国建立后,石林一中继承优良传统,海纳百川,与
时俱进,开拓创新,1971 年发展为完全中学,1997 年被认定为
云南省二级完中,2004 年被认定为省一级三等完中(属昆明市
郊县区首家省一级中学)。学校占地 77334 平方米,建筑用地
18361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28567 平方米,校园内有四季常青的
百年古柏,绿地面积率达 40%。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教
育局的领导下,我校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继已投入使用的知新楼、
学思楼和新学生宿舍楼后,2014 年投入 1256815 元,对 6 个实
验室进行改造,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我校现有教学班 40 个,
在校学生 2300 多人,教职工 194 人,专职教师 182 人,其中特
级教师 1 人,高级教师 73 人,中级教师 42 人,初级教师 61 人,
未定级 6 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6 人。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校继承了“乐教好学、人有我优”
的优良传统,确立了“追求卓越、效益立校,争创一流、质量强
校”的发展总目标,以“强基固本与内涵发展并重”为工作思路,
努力优化办学硬件、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学水平;坚持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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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动力,科学管理为手段,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郊
县高中的办学途径,积淀文化底蕴,丰富发展内涵;“教学人文
化、管理人本化、德育特色化、科研校本化”的办学理念,构建
“部门负责、分级管理”、“目标导向、量化考核”、“多劳多得、
佳绩佳奖”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绿色校园”,
先后荣获“云南省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云南省首届中小
学生书法大赛集体一等奖”,连续多年均被昆明市教育局授予“高
考综合质量优秀奖”,荣获“昆明市高中数理化学科奥林匹克竞
赛物理学科进步学校”、“昆明市中小学校园大课间评比活动一等
奖”、昆明市第二届系列校园青春健身操大赛荣获“青春魅力”
一等奖和最佳推广奖、“大课间”活动一等奖等荣誉。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简介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定点 41 所全寄
宿制中小学之一,是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省级文明单位、文
明学校、绿色学校,昆明市民族教育窗口学校,全国民族中学常
务理事校,全国足球试点学校。
学校始建于 1937 年,系由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彝族将军
张冲创办,其间两次新建搬迁。2012 年 9 月,搬迁至现址。学
校占地 203 亩,设计教学规模 50 个教学班,容纳在校学生 2400
名,总投资 1.2384 亿元。现有教职工 140 人,其中高级职称 38
人,中级职称 31 人,县市级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9 人。现
有学生 31 个教学班共 1905 人。
学校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办好民族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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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目标:办人民满意的优质高中,创云南一流的民族教育;办学
理念:重育人,实课堂,兴科研,创特色;管理理念:思想是灵
魂,人和为基础,管理为前提,科研为先导,教学为中心,后勤
作保障;学校精神:高远,坚毅,开放,包容;校风:团结守纪,
勤奋求实;教风:正己爱生,博学善导;学风:正品致尚,勤学
善思。
“诞生烽火日,成长盛明时”,学校立足民族特色教育,坚
持以传统为依托,以改革为动力,以和谐为基础,以发展为目标
的基本办学思想,以“魅力德育”和 “实力课堂”为主要抓手,
做到“一个坚持”,即坚持发扬民中优良传统;“两个构建”,即
构建和谐校园、和谐教育;“三个抓实”,即抓实校风建设、教风
建设、学风建设;四个突出,即教学工作突出集体备课、质量临
控、科学施教、分层提高。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成绩
显著,形成学校新亮点、新传统。
学校领导班子将以“春山磔磔鸣春禽,此间不可无我吟”
的胆略和气魄,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
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继往开
来,团结拼搏,朝着创建更为辉煌业绩的前景迈进,为民族教育
的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
If money be not the servant,it will be the master. 不做金钱的主人,便沦为金钱的奴隶.
Ignorance of the law excuses no man. 不知法不能使任何人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