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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09 09:06:59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安排,桐柏县被确定为2016年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县,根据桐柏县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并报上级审核批准,2016年计划设置支教点100个,招募志愿者300人到支教点服务,服务期两年。为切实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志愿者待遇
志愿者年生活补贴国家标准为10000元。各乡镇(园区)支教点可根据支教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后的月生 活补贴标准(含国家年补贴标准):中专毕业生不低于1000元、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100元、本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元。其奖励资金由各乡镇中心校从学前教育招生收费中解决。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
3、持有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的非在编幼儿园或小学教师。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一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招募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市民之家二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9日,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填写《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附件1)。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过程。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360人,则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在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2比例确定,如报名人数不满360人,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为《幼儿全面发展活动课程》中班语言(教育科学出版社),时间6到8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和自愿放弃的,依据成绩依次递补。若乡镇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岗人数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剂。
4、录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各乡镇招募名额确定招募志愿者名单。录用人员与乡镇(园区)中心校签订志愿支教服务协议书(附件3)。协议书一式三份,县教育局、乡镇(园区)中心校和志愿者各存一份。服务期两年,巡回支教点项目结束后,协议自行解除。
原标题:河南省桐柏县2016年公开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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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登记表
附件1 | ||||||
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 登 记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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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特 长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证证书 号码 |
教师资格证号码 | |||||
家庭电话 | 个人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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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服务意向 | 申报服务乡镇 | |||||
是否愿意调剂 | ||||||
招募办公室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桐柏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设置及人员需求统计表
附件2 | |||
桐柏县2016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支教点设置及人员 需求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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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园区) | 支教点数量 | 配备志愿者人数 | 备注 |
城郊乡 | 7 | 16 | |
月河镇 | 8 | 24 | |
吴城镇 | 10 | 25 | |
毛集镇 | 6 | 10 | |
回龙乡 | 6 | 20 | |
黄岗镇 | 10 | 23 | |
固县镇 | 10 | 20 | |
朱庄镇 | 1 | 5 | |
大河镇 | 3 | 6 | |
淮源镇 | 5 | 15 | |
安棚镇 | 9 | 41 | |
新集乡 | 6 | 14 | |
平氏镇 | 5 | 16 | |
埠江镇 | 4 | 15 | |
程湾镇 | 3 | 12 | |
产业集聚区 | 3 | 20 | |
安棚化工园区 | 4 | 18 | |
合计 | 100 | 300 |
桐柏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附件3
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
协 议
募用方(中心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受募方(志愿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支持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志愿者到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情况,确定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设置巡回支教自愿者岗位。
乙方自愿报名申请应聘志愿者岗位,经考试选拔和身体检查合格,报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组审核确认后,甲方招募乙方为志愿者,服务期2年。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乙方试用期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有违师德行为,或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他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落实《桐柏县公开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公告》规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
3、负责乙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甲方每学期初要向县教育体育局上报志愿者上期考核情况及志愿者在岗情况。对离岗者及时停发生活补贴费。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服务期间,享受招聘公告规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
2、在服务期内有权参加各种就业招聘考试,若被招聘单位录取,可终止志愿服务,但自终止服务之日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定自愿申请桐柏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自愿者岗位工作,保证本人填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2、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任教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加强专业能力锻炼,提高工作实绩,坚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第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协议期满自行解除,乙方不得以劳动关系等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上报县教育局招募办公室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桐柏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