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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08 17:42:25
年 月 日
批准聘用
机关意见
经研究,批准聘用。
批准文号:望人社【2016】 号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此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指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社会人员。
3、招聘方式,指参加公开招聘统一招考或简化程序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单独组织招聘、招考。
4、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社居委(村委会)出具有关政治品行,社会公德、社会治安、日常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遵纪守法、社会治安等方面证明材料;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方面的证明材料。
望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