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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14 06:44:29
沈阳市教育局将于2013年3月22日赴北京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详见附一)。本次招聘计划为18人(详见附二),其中,沈阳二中6人,东北育才学校3人,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3人,沈阳市教育研究院6人,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一、招聘条件 应聘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3年应届毕业生; 8.201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9.2013年9月1日前到沈阳市教育局毕业办按期报到。 二、招聘办法 在同学投递简历后,按比例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招聘优秀教师。 三、应聘须知 1.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招聘会。 2.投递简历后,经过资格审查进人面试的同学,必须自行下载打印《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并由院系加盖公章,在投递简历时一同递交评委。评委将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现场拿到笔试考号。 3.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规等知识。进入笔试人员须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 4.进入面试人员必须自行下载打印《面试考核表》(在网络专题下载)一式5份,填写好应聘同学需填写部分,在面试时递交评委。 5.试讲范围为:沈阳现行高二教材,试讲范围将于试讲前24小时在网络专题中公布。 6.根据笔试和试讲成绩加权后,即: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总成绩,以学科为单位,按照用人计划的120%比例(逢小数进一)确定拟签约学生范围。 7.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 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7.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附一: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日程安排表
备注: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附二:沈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计划(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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