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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15 16:00:20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 A<5B,若(A+2)/3≥B,则C=B;若(A+2)/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 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区教育局)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用人单位(或区教育局)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 、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7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深圳户口本和结婚证落款时间、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应当在2016年7月15日前。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五)属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主要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的。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包括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
(八)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十)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十一)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rlzyj.bao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十二)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1.涉及招聘政策问题的咨询,请拨打区教育局电话:0755-2775051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的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20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十三)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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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07月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676人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3: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性别 □男□女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初婚 □离异 □丧偶 □双方再婚 □男再婚女初婚 □女再婚男初婚,子女数(含配偶所生) ,是否已孕□是□否,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有□无 。
承诺人承诺上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知晓如有弄虚作假情形,将被取消办理聘任、聘用、市外调入手续或解除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注:根据深圳市计生部门要求,自2015年12月起,我市办理公职人员聘任、聘用、市外调入手续时,已育或已孕人员应当申办《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其他未育、未孕人员填写本承诺书即可。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作为拟聘拟调业务材料提交业务审批(备案)部门。
4. 2016年7月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2016年7月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
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岗位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资格条件
2.2016的毕业生可报考吗?
答:在2016年规定的时间毕业,同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3.深圳户籍的户籍本(户口卡)已经办好,但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这种情况下能否报考面向市内人员的岗位?
答: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户口卡)的报考者,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已办好准迁证但尚未完成落户的,不可以报考。
4.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市外户籍人员,配偶是深圳户籍的,是否还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才能报考?
答:这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报考条件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5年以上。
5.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临聘的截止时间怎么计算?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临聘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且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均截至2016年7月15日。
6.报考者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报考者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要求“市内”户籍的岗位。
是否符合随军条件必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88123495)。
7.此次招考低学历能否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能否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本科”学历的能否报考“大专”要求的岗位,“研究生”学历的能否报考本科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
答:本次招考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数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数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数学,还应具备本科数学专业的相应学位;如本科为数学专业,但无相应的学士学位,为不符合条件。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8.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确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何确定?
答: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