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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13 15:10:20
国家级 |
省、部级 |
地、市级 |
县、处级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2.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计5、4、3分(认可最高层次,不累加)。
3.业绩加分
①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按下表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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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部 |
司 |
厅 |
处 |
局 |
科 |
局 |
股 |
|
一等 |
8 |
6 |
6 |
4 |
4 |
2 |
2 |
0.8 |
二等 |
7 |
5 |
5 |
3 |
3 |
1.5 |
1.5 |
0.6 |
三等 |
6 |
4 |
4 |
2 |
2 |
1 |
1 |
0.4 |
不同类、不同项可累加记分,同类、同项按最高级别记分;单项获奖(如说课、电教课、录像课、课件制作、教师基本功、教具制作等)减半记分,该项封顶20分。
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按下表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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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部 |
司 |
厅 |
处 |
局 |
科 |
局 |
股 |
|
一等 |
8 |
6 |
6 |
4 |
4 |
2 |
2 |
0.8 |
二等 |
7 |
5 |
5 |
3 |
3 |
1.5 |
1.5 |
0.6 |
三等 |
6 |
4 |
4 |
2 |
2 |
1 |
1 |
0.4 |
同人同项按最高级别记分,同人(指参赛学生,下同)多项、多人同项、多人多项均可累加记分。该项封顶15分,获奖等级有国家级的,累计最高可得15分;获奖等级只有省级的,累计最高只能得12分;获奖等级只有市级的,累计最高只能得9分;获奖等级只有县级的,累计最高只得6分。
③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中可提供的近5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个“优秀”加1.5分。
4.学历加分:
小学教师达中师(中专)学历为基本要求不加分,具有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加2分,研究生加4分。
5.教龄加分:教龄每年(参加工作当年起算)加0.5分,参加工作时间以《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名册》为准。
七、组织实施
文化考试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指派教育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到外地请相关学科专业人员命题。同时,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监考,监察局负责监督。阅卷为封闭式进行,文化成绩查分办法按高考查分标准执行。
八、选调办法
1.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其他加分折算后的得分(其他加分最高分为20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择优选调。
2.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学历优先;学历又相同,则教龄优先。
3.参加选调教师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校。
4.每个环节结果,公示三天(公示网站:黎川教育网http://www.fzlcjy.com/)。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被选调教师原学校,因选调出现教师人数紧缺的,从今年省招教师中进行调剂补充。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选调领导小组。
附件:1.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
2.教师选调其他加分情况表
黎川县教育局 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黎川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
黎川县2016年教师选调报名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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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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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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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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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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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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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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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学校任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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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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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取消报名资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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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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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是否具有取消报名资格情况栏填写时请参照《黎川县2016年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实施方案》;
2.此表一式一份,可复印。
附件2: | |||||
黎川县2016年县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其他加分登记表 | |||||
2016.07 | |||||
加分项目 | 加分材料名称(注明获得时间、级别) | 自评得分 | 选调小组核算得分 | 备 注 | |
先进加分(最高一次) | |||||
学科带头人(最高一次) | |||||
业绩 | 优质课竞赛 | ||||
指导学生竞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