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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中小学校招聘公办教职员信息(二)
时间:2010-12-09 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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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审
报 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书必须在考察阶段前上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已婚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是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的成绩单),个人简历,及报考条件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
2009 年、2010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挂靠合同(或档案保管合同),与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代理协议的,须提供人才代理协议。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 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非国有单位在职员工的,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在职书面证明。
各报考者需预先在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复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招聘单位在12月28日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考试和领取试讲阶段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定于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3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第二阶段为统一考核阶段。
1. 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职员岗为实操)。学科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的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分科进行,笔试合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合格)进入试讲 (实操)环节,试讲的时间为25—45分钟,试讲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的地点等候并领取试讲成绩后方可离开。笔试成绩占30%,试讲(实操)占 70%,合并计算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结束后,各招聘单位要在考场公布成绩,并接受考生电话咨 询,在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统一考核阶段人员,不达报送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否则不能进入统一考核阶段。
2.统一考核阶段
统 一考核阶段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采用说课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职员岗位只考现场问答),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说课环节,5分钟为考官提问环节。考核的时间定于2011年1月8—13日在东莞中学初中部进行,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于2011年1月7日下午4—5点凭身份证和统一考核阶段准考证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领取考核课题,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的地点等候并领取试 讲成绩后方可离开。统一考核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最后,按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占50%,统一考核阶段占50% 的办法合并计算出综合总成绩,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统一考核分数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市教育局按程序报批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六个月试用期(毕业生仍按有关规定进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咨询:袁先生、王先生、宁小姐,联系电话:231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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