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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21 18:29:55
因工作需要,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要求,决定公开选调路桥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7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敬岗爱业、身体健康;
2、区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岗教师(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县级教学大比武二等奖、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级教学大比武、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先进及荣誉称号;
(3)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三、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数超过1:2的予以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取消选调岗位。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上午12时。工作日期间到路桥区教育局人 监科(路桥区金水路1号,路桥区政府301室)报名。联系电话:0576-89210976,联系人:卢老师。
2、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需提供任职文件。
(二)业务考核
考核采用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师德考察
业务考核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师德考察人员,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的依据。如无合适人选,取消相应岗位。
(四)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后,经区教育局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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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岗位数 | 拟选调学校 |
职教学前教育 | 1 | 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小学语文 | 2 | 路南街道中心小学 |
新桥镇中心小学 | ||
小学英语 | 1 | 金清镇中心小学 |
初中信息技术 | 1 | 金清实验中学 |
初中社会 | 1 | 桐屿街道中学 |
初中体育 | 1 | 路桥区第二中学 |
合 计 | 7 |
路桥区教育局选调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 ||||||
报考岗位: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照片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现户籍 所在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
现任教学科 | 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 岗位等级 | ||||
现工作单位 | 担任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近三学年 考核情况 | 2012学年: 2013学年: 2014学年: | |||||
工作简历 | ||||||
所获主要荣誉 | ||||||
备 注 |
路桥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