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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3 09:50:43
备 注
复
注:1、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为必填项,不得漏填或错填。
2、此表除承诺人签字需本人亲笔填写外其余信息均要求打印(包含照片)。
3、报名序号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填写。
*姓 名: *身份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考 场 号: 座 位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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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须 知
1、以上带 * 号的项目要求填好并打印(包含照片)。
准考证号由资格审查单位填写,其他项目请考生接到考试通知后填写。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是公安部门制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参加考试,否则不许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核对。 4、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入座后,要认真核对考场、考号,凡坐错考场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6、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备文具,不得将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带到考场座位。 7、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一周以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联系电话:3192313、3192207 |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