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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5 12:15:41
香洲区是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48所,其中中学11所,小学37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培育师资力量,拟在西安设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设点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1、2012年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所要求条件和提供所需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专业: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相符。 3.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登录香洲教育网(xzedu.zhuhai.gov.cn)报名后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7日17:00时。 (二)资格初审与面谈 1.提供材料: 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初审与面谈(收取报名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他材料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已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附盖有公章的成绩单); ⑤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须写上本人姓名); ⑥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 2.时间:2013年3月16日至17日(8:30-12:00时,13:30-17:00时); 3.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2楼就业指导中心。 专业评委根据审核材料、面谈和查阅学业成绩情况,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在报考人数较多的情况下,招聘10名以下(含10名)的学科按该学科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招聘11名以上(含11名)的学科按该学科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在报考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达到该学科招聘名额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按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名额。 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于3月18日14:0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同时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张贴。 |
(三)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形式,各学科统一用同一套试题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品质,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1.时间:2013年3月19日9:30—11:30时(9:00时凭身份证进试室);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笔试结束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学科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
其中,χ代表招聘学科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事宜,于3月20日8:0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同时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张贴。 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已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附盖有公章的成绩单); ⑤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须写上本人姓名); ⑥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 2.时间:2013年3月20日10:00—17:00时。 3.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2楼就业指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