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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12 13:06:21
根据《莆田市仙游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参加我县2016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奖励加分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地点:仙游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认定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提供材料
1、“三支一扶”等人员提供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农村“独女、二女”提供《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原件;3、其他奖励加分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奖励加分文件附后。
咨询电话:0594-8398230
加分政策文件(详见招聘方案)。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原标题:关于仙游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奖励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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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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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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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独女或二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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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 乡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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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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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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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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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乡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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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节育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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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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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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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意见:
经办人签名:
村支书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计生部门意见:
计生办负责人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计生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口计生委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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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局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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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属独生女的,应提供独生证;属二女的,应提供父亲或母亲结扎证原件。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此表审核至县(区)部门即可)
仙游县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