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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01 14:56: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由于不够开考比例,经市人社局核定,对以下学校的部分岗位数进行取消或核减,请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4月1日到市人社局事业科(市人社局大楼817房间)改报其他岗位或予以退费(退费时请出示身份证和交费票据),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2016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公告
六安市人社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