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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26 10:18:35
服务地所在村(社区)
服务地所在村(社区)证明
同志于 年
月至
,
在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社区)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担任专职村务(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 年,考核合格。特此证明!
村(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党委意见
乡镇(街道)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意见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该证明所指“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是指各县(市、区)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而组织开展的大学生服务农村(社区)计划;
2、请各乡镇(街道)党委协助提供考生服务期考核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该证明仅用于办理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
泉州市公务员局 制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