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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0 14:14:51
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幼儿园) | ||||||||
主管部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学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资历等要求 | 备注 |
长乐市教育局 | 1 | 实验幼儿园 | 幼教教师 | 3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儿童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幼儿英语方向)专业,音乐教育(学前方向) | 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 1、报考对象: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2016年7月31日。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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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洞江幼儿园 | 2 | ||||||
3 | 航城中心幼儿园 | 2 | ||||||
4 | 玉田中心幼儿园 (玉田中心小学学前班) |
2 | ||||||
5 | 鹤上中心幼儿园 | 3 | ||||||
6 | 壶井中心幼儿园 | 3 | ||||||
7 | 古槐中心幼儿园 | 1 | ||||||
8 | 江田中心幼儿园 | 2 | ||||||
9 | 漳港中心幼儿园 | 4 | ||||||
10 | 金峰中心幼儿园 | 4 | ||||||
11 | 湖南中心幼儿园 | 1 | ||||||
12 | 文岭中心幼儿园 | 2 | ||||||
13 | 潭头中心幼儿园 | 3 | ||||||
合计 | 32 |
3.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
4.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附件3:
序 号 |
科 目 |
1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
2 |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
3 |
幼儿教育 |
4 |
小学语文 |
5 |
小学数学 |
6 |
小学英语 |
7 |
小学科学 |
8 |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
9 |
小学音乐 |
10 |
小学美术 |
11 |
小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
12 |
小学信息技术 |
13 |
中学语文 |
14 |
中学数学 |
15 |
中学英语 |
16 |
中学物理 |
17 |
中学化学 |
18 |
中学生物 |
19 |
中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 |
20 |
中学历史 |
21 |
中学地理 |
22 |
中学通用技术 |
23 |
中学信息技术 |
24 |
中学音乐 |
25 |
中学美术 |
26 |
中学体育(体育与健康) |
27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28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30 |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
2016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
附件4:
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免笔试研究生
1、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现场填写)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电脑打印并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入学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5、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7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6、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7月31日前提交
7、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档案寄存证明
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
1、报名表:原件1份(省考试院报考系统中下载)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电脑打印并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入学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毕业的考生应在7月31日前提交
6、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2016年毕业的考生应在7月31日前提交
7、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档案寄存证明
8、由设区市公务员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三、说明
1、公办在编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2、出国留学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递交相应的报考材料,并向我局工作人员领取收件清单后(报考材料以收件清单记载为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报考无效。
4、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另交与网上报名相片同底的一寸相片4张,应提供的材料另有增加的,将另行通知。
长乐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