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3-08 16:05:31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服务谯城教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引进(调入)区外优秀中小学教师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谯城区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谯城区户籍或夫妻、父母、岳父母有一方在我区和市直单位工作、居住的。
(二)小学教师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三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初、高中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省、市级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不限户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近两年有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的教师不予引进。
二、引进程序
(一)申请人须填写《亳州市谯城区公开引进(调入)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16年4月30日前递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二)递交申请表的,须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户口簿或关系人户口簿、关系人工作单位证明、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
(三)根据申请引进情况、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段、城乡对等的原则制定引进工作方案,包括引进计划人数、岗位设置等,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组织区外引进人员考试和考察。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填写《拟引进(调入)人员登记表》,递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四)区政府、区编委研究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向拟引进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引进工作方案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558-5523134(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10280(区教育纪工委)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亳州市谯城区2016年度公开引进(调入)区外优秀中小学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亳州市谯城区公开引进(调入)区外
在 编 在 职 教 师 申 请 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证号 码 |
|
籍贯 |
县(区)
镇(乡、街道) |
||||||||||||||||||||||
学 历 |
|
毕业 时间 |
|
毕业 院校 |
|
专业 |
|
||||||||||||||||||
现任教学 校 (全称) |
|
任 教 学 段 |
任 教 学 科 |
教师资格(可填多项) |
申请笔试 学 科 |
||||||||||||||||||||
|
|
|
|
||||||||||||||||||||||
工作单位详细地址 |
|
||||||||||||||||||||||||
入 编 时 间 |
|
现有职称及 聘用时间 |
|
本人联系电 话 |
|
||||||||||||||||||||
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
|
||||||||||||||||||||||||
任
教
简
历 |
时 间 |
工作单位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关系人 姓 名 |
|
住址 |
县(区)
镇(乡、街道) |
现工作 单 位 |
|
||||||||||||||||||||
申请调入 学校类型 |
城市、农村 |
申请调入学校学段 |
小学、初中、高中 |
||||||||||||||||||||||
申请调入 原 因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现 工 作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工作地教育 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亳州市谯城区引进区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 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