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及部分紧缺学科本科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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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8 16:16:48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及部分紧缺学科本科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3.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或上片段课等形式 参加考核的人员,由组织的专家在监察局的监督下,按照考核方案先进行资格复审后现场考核。资格复审须持(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学籍证明、自荐书、所修学业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4)万州区外报考的在编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6)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7)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考核成绩分值100分。考核不合格者(即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初步人员的确定。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分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初步确定人选。若拟聘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学生干部(以证书为准)、特长(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确定的初步人选于考核结束后公布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初步人员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初步确定聘用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各选招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初步确定聘用的往届毕业生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初步聘用人员,于2013年7月31日前持相关证件到区教委和区卫生局报到后进行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教委、万州区卫生局和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除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不能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特殊形式。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育委员会、万州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万州区教委人事科58223561;万州区卫生局人事科:58815002;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58232645、582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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