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二十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石经开管发[2011]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 |
|
时间:2012-12-21 12:03:50
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二十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石经开管发[2011]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 |
1、面试组织及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辨。面试无生上课时间为二十分钟,答辨时间为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合计总分为100分,无生上课与答辨成绩按8:2权重进行分配。 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1小时做准备。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复查要求的,经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身高不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开发区人事局、社发局、22中学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6个月(不包含寒暑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0993-2610506 (二)监督电话:0993-2611578 (三)招考期间关于招考各方面的问题,由开发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