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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辽宁营口市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52人公告(辽宁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2025-12-08 1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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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职业中专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高中阶段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25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师资建设实际需要,2025年大石桥市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教师5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度计划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招聘教师52名。其中:

高中43名,语文4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7名、化学9名、生物3名、政治4名、历史3名、地理2名、体育1名、音乐1名。

职业中专9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 1名、政治1名、历史1名、美术1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各学科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辽宁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工作,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五官端正,语言清晰;

5.应聘各招聘岗位的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应聘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中专教师需具备高中或中职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历和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的招聘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应聘考生进行现场报名,由大石桥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报名审查,报名审查通过后加入考试工作微信群。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12月11日17:00;12月12日上午9:00—12月12日16:00。

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本科招生与就业处202室(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注意:非辽师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请提前查阅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用人单位及校外考生入校说明》,按学校要求提前做好入校申请工作。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提前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好照片,现场提交;另需两张本人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以备打印准考证使用);

(2)加盖院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7)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学科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真实有效。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考生上交相关报名材料后,由大石桥市人社局、教育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以及考试等相关信息将在考试工作微信群内发布。应聘考生要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接收相关考试通知。

(四)笔试考试

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考试工作微信群中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大石桥市人社局和大石桥市教育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凡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届时将在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五)面试考核

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本次面试评委聘请域外教育类学科评审专家。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视各学科报名情况在微信群中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题目由评委现场从已公布的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中选定,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备课时为考生提供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题目与报考岗位相关,由评委现场确定。面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职责特点,注重考查应聘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方面,主要考查应聘考生是否具备胜任招聘岗位的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好本人的“三方就业协议”(网签考生无须携带,但请提前做好本人网签相关信息填报等工作),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与入围考生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六)确定签约人员

大石桥市人社局、教育局在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专业技能、业务能力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确定意向签约人选。

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意向签约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具体签约单位,明确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试讲分数、答辩分数、笔试分数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该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大石桥市教育局与确定签约人选于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等事宜。

(七)资格复查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2026年毕业后,由大石桥市人社局、大石桥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等进行复审。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八)体检

已签约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大石桥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石桥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入职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大石桥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要求

1.招聘现场建立考试工作微信群,请考生及时进群,招聘各环节信息将通过微信群发布。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微信群内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微信群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3.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在2026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大石桥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点击查看>>>

1: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辽宁师范大学专场)

2: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

4:用人单位及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5:申请入校人员名单

大石桥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5日

原标题:2025年大石桥市校园招聘教师公告(辽宁师范大学专场)

来源地址:http://www.dsq.gov.cn/govxxgk/dsqs/2025-12-05/bc3be2d1-06cd-45f7-b509-324fc417d03e.html

(
>来源: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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