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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01 15:38:47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遴选专职教研员16名。
一、选聘类型、学段学科及人数(共16名)
(一)基础教育(15人)
1.初中学科(6名):
初中语文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兼历史)1名,初中物理(兼小学科学)1名,初中化学(兼生物)1名。
2.小学学科(4名):
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3.中小学综合学科(5名):
中小学音乐1名,中小学体育与健康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1名、中小学美术(兼书法)1名、中小学劳动教育(兼综合实践活动)1名。
(二)学前教育(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合同制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能积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3.教学教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对应学科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信息技术素养能力强,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路径。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以来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教研员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区级及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曾被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区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
3.现场课堂教学曾荣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等次;
4.曾担任区级兼职教研员。
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三)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
2.经历:基础教育6年及以上、学前教育3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3.资格:具备本方案规范的基本条件,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研员需二甲以上)。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聘组织方式
委托相关机构组织选聘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上报审批、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至8月7日,报考教师填写《经开区专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报名地点:区课题办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职称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盖章。
注: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捺印,并标注“与原件无异”,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行为的,以及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试讲15分钟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对应教学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者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核对象决议。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考核对象(同一学校原则上最多聘任3人,超过3人的学校,按照同校报考人员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上报审批。将确定的选聘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
(七)聘用管理。
1.选聘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再受理。对公示期间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予以试用,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两年),对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正式聘用后,所选聘人员的编制不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门从事教学教研工作。
3.聘用期间,所聘人员职称和岗位晋级在原编制单位评聘,其教学成绩得分按编制所在单位前列30%教师的平均数计算,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
4.所选聘的教研员评优评先(含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由课题办根据教研员综合评价结果以及评优评先名额进行推荐,其结果反馈至教研员编制所在单位进行运用。
5.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编制所在单位发放,但其年度奖励绩效部分考核等级由选聘工作单位考核确定,编制单位凭此结果发放;对其在选聘单位开展教研活动产生的交通费用及外出学习培训的费用由选聘单位按标准予以报销。
六、选聘工作纪律
1.参加选聘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干扰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属实,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凡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违规违纪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一:经开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选聘专职教研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二:经开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选聘专职教研员报名表.docx
附加三:资格审查材料目录.docx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
2025年7月31日
原标题: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选聘专职教研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adbpsS51Uho8cT9QEqZ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