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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公办幼儿园招聘59人公告

时间:2025-07-29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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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为合肥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举办区属公办幼儿园,承担着促进海恒集团学前教育平台发展的职能。为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基本的政治思想素养;

3.热爱幼教事业,性格活泼,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与亲和力,身心健康;

4.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三)2025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足年足月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年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 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2025年8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表》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2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5年8月5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5:1.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网站公告。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同分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上交):

(1)资格审查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资格审查表》并手写签名)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证件者,需提供面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1份(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1份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同时期社保缴费证明1份)。

(6)1张1寸白底彩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5.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报考人员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报考人员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7.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岗位最终资格复审缴费人数与计划数未达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考核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宣布。

2.面试考核方式

(1)幼儿园教师考核包括教学设计及无生上课、专业答辩和技能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其中技能展示从边弹边唱、舞蹈、讲故事中三选一;除此之外,报考人员可附加1项才艺展示(除钢琴外,曲谱、音乐及相关道具自行准备)。

(2)助理保健员考核包括实践操作和专业答辩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3.本次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本次考核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面试成绩并列,按照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确定)。

5.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通过皖事通、公安“一网通办”等APP在线办理或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并列,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xam.shenbohr.com/index.php)公示3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遇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缺额从同岗位面试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并列,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3.对公示无异议、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应服从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统筹分配,遵守公司及所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二)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聘用人员所工作幼儿园进行统筹调整(包括经开区南北区之间调整),聘用人员需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

(三)聘用人员执行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幼儿园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0551-62980775/62980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附件:附件: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21.0 KB]

原标题:合肥海恒教育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www.chinahaiheng.com/content/detail/68887e3d7fac9af86cd71b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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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申博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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