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5年07月四川成都大学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20人公告

时间:2025-07-21 19:35:15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招聘、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资料100G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0名博士辅导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点击查看》》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具体校情请登录成都大学官网(https://www.cdu.edu.cn/)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在此次招聘的范围。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2025年7月21日);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成都大学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名额、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原则上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

(三)学校根据招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发放各项工资待遇。同时,按规定发放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xsc_szk@cdu.edu.cn,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0:00至9月15日17:00。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以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xsc_szk@cdu.edu.cn。邮件、报名材料文件以“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博士研究生-专职辅导员A岗)。

请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材料文件:

1. 《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表》(“本人声明”栏须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3. 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微信扫描《报名须知》(附件3)中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信息采集(请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后按要求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次发送的邮件作为报名依据,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大学。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减

当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时,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5年9月20日17:00前通过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大学负责的网上资格初审、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成都大学将在面试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原件校验。

(一)网上资格初审

成都大学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及原件校验事宜。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短信,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短信、联系电话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初审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原件校验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原件校验环节。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1. 原件校验方式

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 原件校验应提供的资料

(1)《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表》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截至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有效)。

以上材料(1)(4)交原件,(2)(3)验原件交复印件,并按(1)至(4)顺序装订一套。

3. 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考核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通过原件校验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包括现场答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经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原件校验、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1. 现场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2. 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与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与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三)面试成绩公布

1. 面试成绩(100分)=现场答辩(5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规则:成都大学在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现场答辩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成都大学负责通知并组织。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2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大学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廉洁自律、个人诚信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1次后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成都大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应聘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大学官网、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大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大学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大学学生处:028-84616553

成都大学人事处:028-84616040

(二)监督电话

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大学纪检监察组:028-84616636

(三)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市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都大学官网(https://www.cdu.edu.cn/)

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cdu.edu.cn/)

附件:1.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报名表

3.报名须知

成都大学

2025年7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rsc.cdu.edu.cn/info/1032/4174.htm

(
>来源:成都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Let those who know the way go before. 让识途的人先行。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教师招聘考试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 教师招聘考试 ★ 
 ★ 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 
 ★ 教师资格考试题库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