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11 16:09:29
南教文体〔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的
指导意见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中小学教育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实施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工作(学校教师流动指导数见附件1),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人员流动安置办法,调整和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开发和配置人才资源,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系统化的教职工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流动常态化。超编学校需安排超编人数的50%人员进行流动,逐步实现人员使用的精简高效。
三、流动原则
流动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区中小学教育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个中心,以优化教师队伍配备,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的,按照本人愿意、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流动到缺编空岗学校。
四、措施办法
(一)区内公开招聘
根据区编委办的要求,北师大南湖附校和东北师大南湖实验教育集团面向区内超编学校公开招聘部分在编公办教师,北师大南湖附校招聘教师8人(初中7人、小学1人),东北师大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招聘教师6人(初中2人、小学4人)。应聘者需在原单位工作5年以上,应聘教师直接向招聘学校报名,报名表须经原单位签字盖章。初中教师可以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并且允许在初中教师岗位空缺时调剂回初中岗位。招聘学校需组织测试(面试和试讲),录用后办理调动手续,招聘公告由2所学校另行公布,此项工作在2016年2月25日前完成。
(二)同类学校教师流动
由于区内同类学校教师余缺情况不同,鼓励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或空岗学校)流动。另外由于学科不平衡,南溪中学需要流入语文、科学教师,清河中学需要流入数学教师,七星中学需要流入科学教师,新丰镇中学需要流入美术教师。具体由超编学校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南湖区区内同类学校教师流动审批表》,经流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局人事科。具体调动手续在7月上旬办理。
(三)初中流动到小学。
1.宣传发动。1-2月份传达局文件精神,部署初中教师流动到小学工作。其中光明小学需要流入语文、数学、科学教师,东栅中心小学需要流入语文、数学教师,新丰镇中心小学需要流入语文、数学老师;其余学校流入数见附件2。
2.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教师根据《2016年南湖区教师流动需求表》(见附件2),填写《南湖区初中教师流动到小学任教申请表》,并由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农村初中学校的教师还需提交流动申请报告(乡镇学校原则上流动到乡镇),并由学校和当地镇政府盖章。
3.确定人选。流入地小学要积极做好接收工作,主动联系流动教师,确定时间、地点进行对接,可对申请人员进行面谈,学校班子拟定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报区教文体局审批。
4.办理调动手续。经局审批后于7月上旬办理调动手续,同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师交流
超编学校派出一定数量的富余学科教师到缺编空岗学校交流(如缺编小学、新居民学校)。各超编学校在每年招生计划确定后,及时按照编制标准确定教师岗位数,安排好任课任职工作,对超编学科人员要做好动员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局人事科,由局人事科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流动人员原则上要求带编交流,可享受交流教师补贴。
五、工作要求
1.超编学校教师流动工作是搞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坚持整体稳定,局部调整的方针。这项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局成立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教育科、计财科、安全科、督导室为组员,指导教师流动工作。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人负责,加强对流动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指导,确保流动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请各超编学校在去年流动的基础上,于3月1日前将流动教师名单及意向报局人事科(相关表格在人事干部QQ群下载)。
3.超编学校的教师流动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切实有效推进,局将加大检查和考核,将交流结果列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分。
局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同的,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1.2016年南湖区超编学校教师流动指导数
2.2016年南湖区教师流动需求表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6年1月4日
附件1:
2016年南湖区超编学校教师流动指导数
序号 |
流出学校 |
流出人数≥ |
备注 |
1 |
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
4 |
|
2 |
秀州中学分校 |
7 |
|
3 |
清河中学 |
8 |
|
4 |
三水湾中学 |
12 |
|
5 |
南溪中学 |
2 |
|
6 |
新丰镇中学 |
17 |
|
7 |
大桥镇中学 |
15 |
|
8 |
余新镇中学 |
7 |
|
9 |
凤桥镇中学 |
12 |
|
10 |
七星中学 |
8 |
|
11 |
文昌路小学 |
1 |
|
12 |
七星中心小学 |
2 |
|
13 |
余新镇中心小学 |
2 |
|
|
共计 |
97 |
|
注:1.被市局批准为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可申请减少1-3名。
2.以上人数包含去年已流动今年继续流动人员。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