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 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4年10月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5名教师公告

时间:2024-10-24 18:40:20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事业编等考试资料40G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具有洞头户籍或原为洞头生源的本科及以上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洞头教育事业作贡献;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资格;

5.年龄要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用网络报名(需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可通过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起至11月1日12:00止。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

地点:温州大学

时间:2024年11月1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当天学校安排表

毕业生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或报名。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时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毕业生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

(三)组织考核

1.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组织考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均进入面谈。

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每个岗位按不超过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考试设置最低控制线,即按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签订协议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选择职位,与洞头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

(五)体检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放弃、体检不宜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规定

1.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可视同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应聘。

2.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落实任教岗位,逾期不报到上岗的,不予聘用。

3.被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在洞头教育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

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2025年7月前将档案调至洞头区教育局。在2025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docx

2.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4/10/23/art_1254239_59064609.html

I have but one counsel for you-be your own master. 我只有一个忠告给你——做你自己的主人。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事业编等考试资料40G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