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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12 07:15:41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本人承诺”栏以前的项目由应聘人员如实、准确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严禁打印和涂改;“本人承诺”栏以后的项目由审查人员根据职责情况填写。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