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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时间:2012-11-27 17: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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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县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一览表1》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12月2日8:30-12:00,14:30-17: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重庆南开中学科学馆;联系人及电话:钱小川(023-78448691,138964860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照《彭水自治县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的顺序装订。报名者持上述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2012年12月15日(9:00-12:00,14:00-17:30)在报名地点确认报考岗位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收费:笔试100元;面试50元。
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2)报考《一览表2》岗位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根据自愿,在以下学校现场报名:
11月28日8:30-11:30在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负楼01教室;
12月8日8:30-15:00在中央民大;
12月17日8:30-13:3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具体报名地点将在招聘学校的校园网上公布。
报考者向招聘工作小组递交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各1分,副高级职称者需提供相关任职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优进入面试。
考试考核
(一)报考《一览表1》岗位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科目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16日上午8:30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四科合堂总分值100分;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法律法规),三科合堂总分值100分;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合堂总分值100分。
2.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
(1)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不予递补。
(2)面试方式及分值。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职员岗位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采取提问与实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彭水教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教师岗位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报考职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二)报考《一览表2》岗位的,考试考核为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考核内容为讲课、答辩及特长展示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考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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