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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8 19:02:33
根据《扬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扬教〔2021〕64号)文件精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5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㈡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所涉及到户籍的取得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
1.本人具有扬中户籍;
2.本人非扬中户籍,夫妻分居两地,配偶已经具有扬中户籍,且目前在扬中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
3.本人非扬中户籍,父母身边无子女,且父母双方都具有扬中户籍;
4.本人非扬中户籍,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㈢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有5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㈥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㈧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㈨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3日9:00-7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3日-7月7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3日9:00-7月7日18: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5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
2.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8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4日;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扬中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和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