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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9 09:28:14
为适应我市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本市农村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四个街道办的小学、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小学副高级职称除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选调学科一致(科学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
4.2012年12月31日前在公办学校工作至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近三年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
2.报考人数与选调学科职数的比例不能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职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学科不再开考。
3.报名时间:8月21 日-8 月22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 88922340 88922218
5.资格审查: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2015年新沂市教育系统内部人员调动审批表》、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2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应于 8月23日下午3:00-5:30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招学科专业知识(占70%)、编写教案(占30%)两部分。笔试日期为8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说课: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10分钟);面试得分由主考人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及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rsj.xy.gov.cn)和新沂教育网(http://www.xysedu.cn)上公示。
四、选调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rsj.xy.gov.cn)和新沂教育网(http://www.xysedu.cn)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监察局监督,同时聘请人大、政协代表监督。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83669 市教育局监察室:88891317。
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沂市2015年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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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小计 | 语文 | 语文职位代码 | 数学 | 数学职位代码 | 英语 | 英语职位代码 | 体育 | 体育职位代码 | 美术 | 美术职位代码 | 科学 | 科学职位代码 | 信息 | 信息职位代码 |
实验学校 | 7 | 4 | 101 | 2 | 201 | 1 | 601 | ||||||||
(小学部) | |||||||||||||||
新安小学 | 4 | 1 | 102 | 2 | 202 | 1 | 602 | ||||||||
春华小学 | 8 | 2 | 103 | 2 | 203 | 2 | 303 | 1 | 503 | 1 | 703 | ||||
新华小学 | 5 | 2 | 104 | 2 | 204 | 1 | 704 | ||||||||
城西小学 | 2 | 1 | 405 | 1 | 605 | ||||||||||
城关小学 | 2 | 1 | 406 | 1 | 606 | ||||||||||
城东小学 | 2 | 1 | 107 | 1 | 607 |
2015年新沂市教育系统内部人员调动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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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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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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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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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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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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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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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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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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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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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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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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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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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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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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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技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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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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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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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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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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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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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学科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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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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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主要 学习 及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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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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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
姓 名 |
单 位 |
家 庭 住 址 |
子 女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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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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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调出 学校 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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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同意调往(报考) 学校。 年 月 日 |
调入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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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上级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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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填全,调出学校认真审核,如有不实不予审批。
2、此表经调出、调入双方学校签字盖章后联同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