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8-14 10:08:47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四川省乐山市第一中学校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拟聘用祝露、刘代阳、李莎、曾柯方、雷晨、邓芳、张甜甜、范娇8位同志为乐山一中工作人员;马小杰同志为乐山市奥林匹克学校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833-2425843)、监察室(0833-243031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原标题:乐山市教育局关于拟聘用祝露等9名同志的公示
乐山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