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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2 08:27:18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公安
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计生办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计生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填表时内容真实,字迹清晰。2、“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村委员会(社区)填写,主要说明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近期表现及婚姻、生育情况。3、“公安部门意见”主要填写考生所在辖区内遵纪守法情况。5、“计生部门意见”主要填写考生婚姻、生育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师宗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表
编号:
1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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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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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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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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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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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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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层次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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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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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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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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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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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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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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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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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 定 单 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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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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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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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 写 日 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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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第4-11栏由报考人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师宗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