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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贵州德江县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选调24人公告(一)

时间:2015-08-05 1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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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激励基层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顺利实现教育“9+3”计划和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学校部分缺编岗位教师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选调。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成黔东北区域内教育中心,适应城区群众对教育质量的新期待和城区学校布局的新要求,全面协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德江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质量导向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与本人意愿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德江县2015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绪鹏

副组长:田宏忠 郑 刚

成 员:姜国标 冉红琼 王贵川 袁 忠 彭占朝

王 强 胡安明 贺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岗位设置

本次选调共设置学科岗位24个。具体如下:

初中阶段共12个岗位,其中县思源实验学校语文岗位4个、数学岗位4个、英语岗位4个;小学阶段共12个岗位,其中县思源实验学校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3个,县第六小学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3个。

五、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本县(青龙和玉水辖区学校、煎茶中学除外)2015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

2.本县(青龙和玉水辖区学校除外)2015年六年级语文、数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2015年9月31日止,正式工作满10个学期以上,其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满一年,按规定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年龄45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职称资格。

(三)选调依据

根据《铜仁市2015年九年级中考成绩》、《铜仁市2015年六年级终端质量监测统一考试学科成绩》,小学班额须等于或大于10人,初中班级学生参考率须等于或大于92%,按从高到低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近3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近3年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2014—2015年学年度受通报批评的;

(五)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5日至6日。

资格审查: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证明等各一份。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8月7日。

八、选岗顺序和聘用方式

(一)选岗顺序

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第六小学。不愿意按其选岗顺序选调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二)聘用方式

《铜仁市2015年九年级中考成绩》、《铜仁市2015年六年级终端质量监测统一考试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按学段学科岗位类别依次进行选岗聘用,并按组织程序进行调动。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相对稳定,选调同学段同学科岗位的教师,其所在工作单位和岗位系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科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只选调1名,其空额岗位依次顺延递补,顺延递补的范围控制在所缺学科岗位的1:2以内。选调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选调后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聘用学校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订聘任合同,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九、政审

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审合格后方能调动。

十、纪律要求

(一)参与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实施方案》规程操作,确保选调工作廉洁开展,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且3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整。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德江县2015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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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2015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选调资格审核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

工作时间

 

 

 

贴照

片处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职称资格

 

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起始年月日

所在学校

任教课程

证明人及其

工作单位

 

 

 

 

 

 

 

 

 

 

 

 

 

 

 

 

 师德师风考核意见:

                                                      (公章)

                                                                      

 

 

                                                    

 

 

 所在单位(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所在乡镇教办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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