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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22 08:11:06
根据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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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名额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体育 |
地理 |
思品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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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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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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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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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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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15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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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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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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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幼儿园全科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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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的应聘人员,须经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笔试、面试)方可报名,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6.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
7、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省级派遣资格。
三、招聘程序
1、公告:
2、报名时间: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关人员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骨干教师)、2寸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片3张等相关资料,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联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同时办理笔试、面试准考证。
3、笔试:笔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和洪山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时间:
4、面试:面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和洪山区教育局集中组织。时间:
5、体检和考核。
四、聘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2、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学科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时,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员;
3、坚持合理调剂原则,如本次招聘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4、如有与上级文件要求相冲突的地方,以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劳同合同,聘用为人事代理教师后,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区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监督招聘工作,保障该项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2、应聘人员需本人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迟到15分钟的视同放弃应聘;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供不真实应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达到相应应聘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认真执行招聘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主动接受上级人事、编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咨询电话:87882789(
洪山区教育局
二O
来源:
http://www.whptc.org/infoView.aspx?id=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