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14 15:29:35
说明:1.“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2.本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本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屯溪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