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7-01 13:28:40
⑦笔试开考比例旗中学不得低于3:1,蒙古族中学不低于2:1。
⑧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职位),由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2)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8日-9日到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与师资培训办公室(301室)领取。据此参加招聘考试。
(3)笔试和专业测试
①进入笔试和专业测试的人员在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②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公安、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中国·额济纳”
门户网、教体局网站上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
③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职位)工作特点提出具体专业测试方法和方案,报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④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赋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⑤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
⑥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⑦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要增加专业测试来确定人选。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应聘人选实行等额体检、考察,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次序,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办法,体检在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掌握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由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递补。对于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
5、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由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1、按照招聘方案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经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经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拟聘的人员要上报旗编委会研究批准后,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以编委会研究确定时间为准。
(七)办理录用手续
1、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公开招聘教师,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待遇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者在试用期满后,经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列编正式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考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考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其它情形的;
6、对违反其它应聘纪律的参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对违反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额济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莫日根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萨茹拉 副旗长
成 员:卢振海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人社局局长
曹继宏 旗编办主任
李庆锋 旗教体局局长
刘风彬 旗财政局局长
曹 兰 旗卫计局局长
邓海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红霞 旗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庆锋兼任,副主任由王红霞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联络。
各成员单位职责
1、旗人社局:制定公开考录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公开考录工作的组织、协调、考录工作。
2、旗编办:负责提供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
3、旗教体局:协助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复审工作;制定专业测试方法和方案;做好考点的设置、监考教师的选聘、考前培训和考场的布置工作。
4、旗财政局:保障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5、旗卫计局:负责审查新考录人员的体检工作。
6、旗公安局:负责考点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考点治安秩序;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的户籍、身份证等进行审查;负责考试前和考试期间考区的消防工作;维护好考试期间通往考点和试卷保密室通道的正常秩序。
额济纳旗中学、蒙古族学校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表 |
||||||||
应聘岗位(职位)名称 | 2014年后免冠 一寸彩照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
学 位 | 学习形式 | 是否蒙语授课 | 毕业时间 | |||||
户籍所在地 | ||||||||
教师资格证等级 | 普通话等级 | 联系电话 | ||||||
使用何种文字答卷 | 蒙文 | 汉文 | ||||||
个人简历 | ||||||||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符合考录简章的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
额济纳旗2015年度公开招聘旗中学、蒙古族中学部分教师岗位(职位)表 | ||||||||||||
部门 | 单 位 | 拨款类型 | 岗位名称 | 开考比例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资格条件 |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教师资格证书 | 普通话水平 | 其他要求 | |||||||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 蒙古族学校 | 全额 | 地理教师 | 2: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地理 | 中学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 | 熟练运用蒙汉语言 |
物理教师 | 2: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物理 | 中学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 | 熟练运用蒙汉语言 | |||
额济纳旗中学 | 全额 | 英语教师 | 3: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英语 | 中学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 | ||
政治教师 | 3:1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政治 | 中学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 | ||||
历史教师 | 3: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普通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