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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24 13:47:50
根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参加体检合格考生政审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二、政审事宜
根据《公告》规定,安县人社局将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
(一)政审要求及时间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3日前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安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政审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签署相关部门意见加盖公章后务必于2015年7月15日前交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7室事管股(安县花荄镇中医街),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证确认。
(二)转交人事(学籍)档案
1.此次公招办理调档(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要办理档案确认事宜,查询电话:0816-4336112)及商调手续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日,办理地点: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三楼317室)。
2.体检合格考生的人事(学籍)档案的转交:
(1)往届毕业生及商调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5日12:00前转交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三楼317室);
(2) 应届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7月31日12:00前转交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三楼317室);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送达的人事(学籍)档案进行审查。
3.请考生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进行档案政审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写《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考生同时通过本《公告》下载《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其说明(附件2),按填表要求和说明规范填写,务必做到填写内容的真实、准确,在2015年7月15日前传至邮箱(QQ:327998520),便于统一打印。需要的个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书姓名后随同政审表(附件1)一并带来。
四、拟聘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将于2015年7月20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经公示合格后依据《公告》规定进行聘用岗位选择,选择时间于2015年7月27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不在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816—4336326(县人社局)
原标题: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合格考生政审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
安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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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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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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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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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寸 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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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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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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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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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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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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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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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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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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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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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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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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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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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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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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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座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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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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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起止年月(从进入高校学习起) |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
证 明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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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 要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 系情况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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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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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在读学校、工作单位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的鉴定: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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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审查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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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查意见(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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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组意见:
政审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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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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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2.“本人承诺栏”以前的项目,由应聘人员如实、准确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严禁打印和涂改;凡本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在备注栏内,其它栏由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3.考生学校意见可以摘录学籍档案记载。
附件2
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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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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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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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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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近期免冠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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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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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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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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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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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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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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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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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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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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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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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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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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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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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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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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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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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事档 案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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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详细 住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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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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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户口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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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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