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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辽宁盘锦市盘山县招聘教师34人公告

时间:2022-07-01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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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教师34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16名(见附件1),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18名(见附件2、附件3)。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200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5.户籍不限;

6.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7.学历要求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科阶段专业对口。

8.教师资格要求

(1)义务教育学校

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小学科学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物理、化学、生物或小学科学教师资格)。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应聘。

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或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

以上应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县职业教育中心

文化课教师:取得高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应聘。

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或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

以上应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专业课教师: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2021年版)》和《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6)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公告

在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盘山县教师招聘报名入口)。7月4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岗位数量或取消的岗位,将予以公布并规定改报时间,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7月15日自行打印。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7月17日

专 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5.资格审查

(1)凡通过笔试的报名者,由盘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相关材料。

(
>来源:盘锦市教育局

Pen and ink is wit's plough. 笔墨是才智之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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