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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8 11:26:26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隆昌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且在2012年9月1日前被教育系统正式聘用。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城区学校共考调54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隆昌县2015年县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
5、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县2015年县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班时间内);报名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者本人填写《隆昌县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学校审核材料后集体研究,经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到县教育局报名。为保证隆昌七中的正常教学,各岗位最多录用1名隆昌七中教师。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九年制学校、初中学校符合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证明材料,报考高中的任教高中、初中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证明);本人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4、报名时交笔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者,须交面试费80元/人。
5、报考者一经报名,其报考岗位志愿不得更改。凡考调中对年龄、获奖证书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为本次考调报名截止时间。
6、岗位考调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开考比例达不到1: 3的,经县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具体缩减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指标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小学文语文、数学岗位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学科中考要求命题。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历史、初中英语、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岗位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学科高考要求命题。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3、音乐、体育、计算机、幼教、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照100分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要求)。面试采取专业操作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4、加分
(1)加分计算时间:2010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加分计算办法: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同一年相同项目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励加分。
(3)加分项目:
A、综合荣誉加分(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团委书记等):获国家级表彰的加2.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5分,获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镇级表彰的加0.5分。
B、教学质量、效果加分:获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科教师加1.5分,获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学科优秀教师加1分。
C、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优秀(含届满考核)一次加0.5分(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4)加分相关项目、骨干教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截至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 9:00——11:30。
2、笔试地点:隆昌一中。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4、笔试成绩查分:需对本人笔试成绩查分的,于7月10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填报申请,查分参照普通高中升学考试查分办法进行。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考调岗位数1:3的比例(调减了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四舍五入至整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查分后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逾期未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
4、笔试、加分、面试等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对照考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无面试环节学科增加面试环节,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相关证明材料以报名时提交为准,报名时未提交的不再认可。
(二)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共同实施实施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
2、师德考核主要考核参考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内容。在2010年9月至考核期间违反师德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为不合格。
3、文化课学科岗位(语文、数学、历史、英语、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教学成绩考核,有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班平均分的参考人员,班平均分未达到镇平均分(直属学校的参照校平均分)的为不合格。初三年级因毕业成绩无法统计的,考核上一学期期末测试成绩。期末班平均分和镇平均分以县教研室统计平均分为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应向县监察局、县人社局或县教育局实名举报。
六、聘用
1、选岗。需选岗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2、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考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岗位聘任等有关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考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县监察局对考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聘试。
3、对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公告由隆昌县人社局、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各环节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登陆隆昌县教育局网站(网址www.lcxjyj.net.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隆昌县教育局 3914312 3900635;
隆昌县人社局 3992583
举报电话:隆昌县监察局 3923313
原标题: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关于2015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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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隆昌县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
考聘岗位: 考聘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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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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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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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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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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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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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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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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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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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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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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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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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情况 |
任教学校:
班级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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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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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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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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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获证时间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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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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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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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本人承诺:以上本人亲笔所填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提交无效、虚假材料情况的,本人将自愿接受“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亲笔签名): 承诺时间:   |